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帶狗、帶貓去香港:規定與準備
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(漁護署)把台灣列為第二類地區。文件齊全時可以免除隔離,但規定細節很多:要先申請特別許可證、毛孩須滿 5 個月大、只能以貨運方式入境,還需要一份居住地證明。
最後更新:,內容依各國官方公告整理
先看重點
| 項目 | 香港的要求(從台灣出發) |
|---|---|
| 台灣的分類 | 漁護署第二類地區(2024 年 12 月起的新分類) |
| 特別許可證 | 出發前先申請,至少需 3 至 5 個工作天;有效 6 個月,限用一次;規費一隻 HK$432,同一批每增加一隻 HK$102 |
| 年齡與晶片 | 至少 5 個月大;ISO 或 AVID 晶片 |
| 狂犬病疫苗 | 出口前 30 天至 1 年內施打;首次接種時須滿 90 天大 |
| 其他疫苗 | 基礎疫苗須在出口前 14 天至 1 年內施打 |
| 健康證明 | 出口前 14 天內簽發 |
| 搭機方式 | 只能以貨運入境,不接受隨機託運或客艙 |
| 入境隔離 | 完全符合規定時可免除;文件不全時至少隔離 4 個月,或被要求返回 |
需要準備的證明
- 健康證明:出口前 14 天內簽發。
- 居住地證明:毛孩在台灣居住至少 180 天(或自出生起),且過去 180 天內居住地 10 公里範圍內沒有任何動物(蝙蝠除外)的狂犬病病例。
- 疫苗紀錄:狂犬病疫苗與基礎疫苗,都要落在規定的期間內。
- 航空公司證明:由航空公司出具的運送證明。
證明須由政府獸醫簽署,或由執業獸醫簽發後經政府簽署;在台灣由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辦理輸出檢疫與簽署。
時程怎麼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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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認年齡、晶片與疫苗
毛孩出發時須滿 5 個月大。首次狂犬病疫苗在滿 90 天大後施打,並至少在出口 30 天前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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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特別許可證 有效 6 個月
漁護署建議在取得許可證之前,不要確定行程。許可證核發後 6 個月內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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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訂貨運艙位
依國際航空運輸協會(IATA)活體動物規範運送;若需在第三類地區轉機,須事先取得批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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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證明與輸出檢疫 出口前 14 天內
獸醫檢查後簽發健康證明,再由防檢署辦理輸出檢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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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漁護署 抵達前至少 24 小時
抵達後,5 個月以上的狗狗要申請香港的狗隻牌照。
日後要帶回台灣
香港不在台灣的狂犬病非疫區名單上,從香港回台需要狂犬病抗體力價檢測,並配合採血與申請期限;條件符合時可以免除 7 天隔離。詳見寵物回台灣。
不想自己追每一個期限?
這條路線我們會負責:
- 確認年齡、晶片與疫苗日期符合漁護署規定
- 申請特別許可證,準備健康與居住地證明
- 預訂貨運艙位與符合規範的航空箱
- 協調防檢署輸出檢疫,並通知漁護署抵達時間
官方資料來源
以下規定整理自各主管機關的公告(2026 年 10 月查閱)。法規可能隨時調整,實際行程以委託時向官方確認的內容為準。